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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「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3-11-19

 


衛生福利部102.11.19.部授食字第1021351000號發布「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。

 

摘要如下:

1.     針對製造、加工、調配、輸入、輸出和販賣之業者,應提供相關供應商資訊及產品流向。

 

2.     上述業者應將供應商資訊及產品流向以書面或電子文件方式,保留完整食品追溯追蹤憑證等紀錄至少半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