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發布修正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」(二級品管)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
2019-06-04
衛生福利部108.06.04.發布修正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」 (二級品管),公告、總說明、修正條文及對照表(如附件檔案),請 查照。
說明如下:
1.證明書有效期間延長為三年 。(第16條)
2.不得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上,標示驗證意旨之文字、圖片或條碼。(第18條)
3.證書效期內至少實施一次追蹤查驗。(第19條)
附件檔案1: 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修正條文」(二級品管)108.06.04.pdf
附件檔案2: 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」修正總說明(二級品管)108.06.04.pdf
附件檔案3: 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」修正對照表(二級品管)108.06.04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