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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業者登錄辦法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4-09-24

 

 

食品業者登錄
 

     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食藥署)函告,依據「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」公告,所有食品添加物輸入業者自 103 年 5 月 1 日起應 辦理登錄。

 

     因應劣質豬油事件,有關「登錄制度」、及「追溯追蹤系統」之管理措施,食用油脂輸入業者,應於 103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登錄及建立 追溯追蹤系統,將一併公告。食用油脂輸入業者與其他輸入業者,應確認輸入原料之來源及用途。

 

       衛生福利部已於今年7月18日預告「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、類別、規模及實施日期」草案,凡是具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製造、加工、餐飲、輸入及販售業者,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錄。應實施登錄之食品業者如未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登錄作業且屆期未改,將依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處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。

 

     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(https://fadenbook.fda.gov.tw/)業與邊境查驗自動化資訊管理(IFI)系統介接,自實施日期起,針對經公告登錄之輸入業者,該系統將自動核對其登錄字號無誤後,始得申請邊境輸入報驗。未取得登錄字號業者,食藥署將依規定不受理其輸入報驗。具工廠登記、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者,則為食藥署公告強制應辦理登錄之業者,請持工商憑證 IC 卡至登錄平台完成登錄、未具有者亦得以自然人憑證完成登錄。

 

     食藥署已設置免付費服務諮詢專線(0800-588-106)及「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專區」(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3867)提 供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