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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認證及驗證收費辦法」並自106年2月1日施行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7-01-12

 

衛生福利部106.01.12.訂定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認證及驗證收費辦法」並自106年2月1日施行,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詳附件檔案,請 查照。

 

驗證機構辦理食品業者驗證,其收費基準如下:

一、驗證申請:每件新臺幣二萬四千元。

二、實地評鑑:詳附件(附表一)。

三、定期追蹤查驗:詳附件(如附表二)。

四、驗證證明書:

(一)發證、換發:每件新臺幣三千元。

(二)加發證明書、英文證明書:每件新臺幣二千元。

五、驗證範圍增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業別:詳附件(如附表三)。

 

 

食品二級品管專區
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.aspx?sid=7886

 

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法規

http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7887

 

通過驗證之食品業者

https://facs.fda.gov.tw/Page/FoodIndustry.aspx?v=57763601

 

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「查檢表」

https://facs.fda.gov.tw/Page/CheckList.aspx?v=1530914412

 

食品業者申請驗證用-FACS入口

https://facs.fda.gov.tw/FI/FILogin.asp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