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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訂定「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」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6-04-22

 

發布訂定「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」 【發布日期:2016-04-22】
 

      衛生福利部於今日(4月22日)發布訂定「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」,規定自107年7月1日,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。
 

      加工過程產生的反式脂肪,主要來自於經過氫化的植物油,其氫化過程會改變脂肪的分子結構,其優點為讓油更耐高溫、穩定性增加,並且增加保存期限,但同時也會因為不完全氫化而產生反式脂肪。

 

      依研究調查顯示,限制人工反式脂肪酸之攝入量,有助於降低冠狀動脈疾病之風險,且考量飲食中人工反式脂肪之主要來源為部分氫化油(Partially hydrogenated oils,PHOs)之使用,美國FDA於104年6月17日正式發布通知,將PHOs從GRAS (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)清單中移除,未來除非經美國FDA許可之食品外,均不可使用PHOs,以避免加工食品中含有人工反式脂肪,並給予食品業者三年時間調整因應此規定。

 

      衛生福利部為維護國民健康,避免食品中所含人工反式脂肪酸對人體健康之危害,讓民眾食的安心,於今日發定訂定「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」,規定自107年7月1日(以製造日期為準),食品中不得使用不完全氫化油,違反者將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,經命限期改正,屆期不改正者,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 

 
轉載來自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