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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訂定「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」(食品技師)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8-05-01

 

衛生福利部107.05.01.公告訂定「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」,並自即日生效,檢送公告、總說明、逐點說明及法規條文(如附件)。

 

 

說明如下:

1. 乳品加工食品、餐盒食品自發布日實施

2. 水產加工食品、肉類加工食品食品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自發布日實施

3. 罐頭食品醬油、食用油脂、蛋製品、麵條及粉條、食用醋、調味醬、非酒精飲料業等,食品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分階段置專門職業人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