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保署公告「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」
行政院環保署104.08.19.公告修正鐵、玻璃、鋁箔包、紙盒包、未發泡PS、發泡PS等6項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,並自105年3月1日及107年3月1日起分2階段施行,玻璃容器自106年1月1日起施行,公告費率表詳附件,請 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