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貿局函轉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函報 「中國大陸食品營養標籤2013年實施」情形(如附件),請查照。
說明:
中國大陸國家衛生部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局局長蘇志於2012年8月13日的發布會上表示,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》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,食品營養標籤管理制度將在中國大陸全面推行。通則要求,預包裝食品須強制標示「4+1」,即「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、鈉和能量的含量值及其占營養參考值比例。不過,與中國大陸預包裝食品標籤相比,香港要求更加嚴格,還須註明飽和脂肪酸、反式脂肪酸及糖的含量值。
蘇志據調查結果稱,中國大陸居民膳食中,鹽、脂肪及能量攝入偏高,容易引起慢性非傳染性疾病。膳食是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重要影響因素,科學研究和國外管理經驗證明,食品營養標籤可以指導公眾合理選擇食品,可使居民減少飽和脂肪、膽固醇和鈉的攝入,增加膳食纖維攝入,是預防膳食相關慢性病的良好手段,對全民營養教育和健康促進發揮重要作用。
即將於2013年正式實施的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》,是中國大陸首個食品營養標籤規定,明確指出預包裝食品的標籤必須強制標示四種營養成分和能量(「4+1」)含量值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,「4」是指核心營養素,即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及鈉,「1」是指能量。標準還對其他營養成分標示、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等作出具體規定。
目前,香港實施的食品營養標籤是比中國大陸更嚴格的「7+1」,要求須標明7種核心營養素即蛋白質、碳水化合物、總脂肪、飽和脂肪酸、反式脂肪酸、鈉及糖。
中國大陸標準中的核心營養素,是考慮居民健康狀況、國際貿易需要與社會發展需求等多種因素而確定的。中國大陸衛生部門將根據實施情況,進一步補充和完善核心營養素的數量和內容。
中國大陸衛生部於2012年8月13日還公布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「十二五」規劃》,明確未來將集中清理整合現行食品標準、加快制定食安國家標準及完善食安國家標準管理機制等重點目標。蘇志稱,目前中國大陸人健康水平在穩步提高,民眾對中國大陸食品總體狀況應當放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