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加工食品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判定原則,應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之規定,供食品使用之原料,應符合相關之食品衛生標準或規定,加工食品應確保所使用原料符合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,如使用合法之原料製成,則無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。
檢附衛生署公文函,請查照。